廣州龍騰直升機停機坪規劃依據
1.1《直升機停機坪項目巖土工程勘測陳述》(具體勘測)--工程咨詢規劃有限公司2019.6
1.2《民用機場飛翔區技術標準》(MH5001-2013)
1.3《民用直升機場飛翔場地技術標準》(MH5013-2014)
1.4《民用機場水泥混凝土道面規劃規范》(MH/T5004-2010)
1.5《民用機場瀝青混凝土道面規劃規范》(MH5010-2017)
1.6《民用機場水泥混凝土道面面層施工技術規范》(MH5006-2015)
1.7《民用機場飛翔區土(石)方與道面根底施工技術規范》(MH5014-2018)
1.8《民用機場工程施工圖規劃文件編制內容及深度要求》(MH5022-2005)
1.9《軍用機場場道工程施工及檢驗規范》(GJB1112A-2004)
直升機停機坪規劃范圍
本次場道工程規劃范圍為直升機停機坪建設項目工程的施工圖規劃;場坪包括:跑道(150m×20m),滑行聯絡道(30m×12m×2),站坪(20m×12m×2)硬化瀝青道面場坪(5900㎡)。
規劃內容
3.1 土石方工程
3.1.1 基本要求
對填土,挖土和借土各作業區的各類土壤,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先測定其最大干密度,最佳含水量,天然密實度,以及碾壓后的干密度并依據不同壓實度要求作為土方施工的依據。
3.1.2 道槽土基填筑
(1).填方施工前土基作業區及填土中的草皮土、栽培土、樹叢、樹根、淤泥等以及各種建構、筑物應鏟除干凈。
(2).道槽土基填料不得運用淤泥、有機土、含草皮土、生活廢物、樹根和含有迂腐物質的土,不得運用粉質粘土。
(3).道槽土基填筑前應對原地上進行平坦、壓實(夯),到達規劃要求的密實度后,才可在其上進行填筑。
(4).道槽土基填土禁止不同土壤混填。
(5).道槽土基填筑應分層填筑,每層厚度應在壓實機具作用范圍之內。
3.1.3 土面區填筑
(1).土面區填方地段的植物土可不鏟除,但應鏟除樹根、草叢和稻根等。
(2).距規劃高程20cm以內不得采用夾有石塊的土填至規劃高程。
(3).其他要求與土基填筑相同。
3.1.4 土方開挖
(1).對挖出的適用土類,不同類別的土壤不得混雜堆積。
(2).土方開挖應自下而上進行,不得亂挖、超挖、禁止掏洞取土。
(3).土方開挖如遇特別土質時,應報請規劃部分和監理單位提出處理方案。
(5).土方挖至挨近規劃標高時,依據土質狀況預留壓實沉降量,避免超挖。
3.1.5 土方壓實
(1).土方壓實嚴格控制土壤含水量和密實度,土壤含水率為最佳含水率的±(1%~2%)。
(2).土基區和土面區的土方壓實要求不得小于表1中的規定值。